我买口红,多是普通的牌子,如羽西的,美宝莲的,玫琳凯的,雅芳的或赵明明的缤纷口红,都在五十至一百块左右,因为普通的收入,决然不去买太贵太奢华的口红,什么夏奈尔、倩碧、兰蔻、欧柏莱的、Allure的我不收藏,更何况工作环境决定了我平常并不涂口红,所以每一支最终都因过期而弃,包括我别的一些化妆品,但凡见了喜欢的,钱包又允许,是一定要欣然买回的,并寻机臭美几回,否则终日念叨,烦心不已。
都说潘金莲淫荡,我却最是欣赏那两唇间轻含的一片红纸,可惜武大不能意会也不解风情,眼里只有炊饼,所以便引来了好色的西门庆。其实,古往今来,口衔红纸染芳唇的版本比比皆是,反复描画间,反复抿嚅后,双唇呈现出熟悉温婉的轮廓,加之云鬓簪花,浅颦巧笑,生生世世,为悦己者容,为爱己者妆,为怜己者美——女人啊,痴心深重的女人。
古时应该是没有口红的,这是近代文明的体现,也是西方审美的贯通。古人留下了“到底不知因色误,马前犹自买胭脂”的诗句,所以古人只有胭脂,再要么就如潘氏,那片红纸,便是风里翻飞的蝶,艳开飘零的花,自焚的火凤凰,激情迸飞后,班驳的心也印下了那模糊的轮廓,胸臆间载满那不可解的温柔。
口红中,玫瑰红是永恒的颜色,是爱人的颜色,是那种爱在洪荒,爱在沧海,爱在星云的亘古不变。当有一天,韶光已改了容颜,忧伤画在了眼角,流浪抹上额头,思念染白发丝,岁月雕刻我憔悴的双手,我会站在你面前说:某年某月某一刻,我那一抹淡淡的醇红,是否仍在你记忆之内与记忆之外?是否还在时空中时空外如酒一般漾开?那不是简单的一片红,是我历经千劫留给你的爱。
也曾用口红当了腮红,那是一次会演,分发给我们的胭脂过了期,没敢用,不得已而为之的,我的创意,同伴也随从了,抹匀之后再扑上粉,却意外地发现,那红纯净,通透,双颊似霞般明媚旖旎,表演当然成功,湮没不了的是照片上和众人记忆里的那份滟滟的美。
有一种口红,应该说是唇膏,暗黑色,内敛、不张扬,突兀着些诡异、甚而奇谲,如同一些人的性格,汇集了所有飘忽不定的云彩,但却可以穿越三界的呐喊祈祷今生的拥抱走过了几千道坎坷涉过秦时明月唐宋风情——这种口红,只配那些高深莫测的奇女子,只瞟一眼便永难忘,而平凡如我等是享用不了的。
看到过艳丽、娇娆的甜甜唇彩,如red earth的彩妆,那是适合少年的独特妆容,青春,自在,散发着逼人的朝气和年少的轻狂;也常看见嘴唇涂得血红的女人,在大街上招摇而过,俗透,一眼就看出傻气和土味;真美的口红,是如何——清隐约雾,清晰似雨,清透如酒,可吸可触可一饮而尽,若辅以唇笔勾勒,便更加生动流丽、灵动飞扬,没有如此的效果,那就宁可不涂。
也有男人爱口红的,如大观园中的贾二爷,百日抓周便选脂粉钗环,大了喜欢混在女儿堆里,也尽是喜欢偷胭脂吃,尽管被史湘云打了手,还改不了习性。可见,人一旦喜欢了一件东西,是会一直喜欢下去的。
于是,我也一直买口红,并喜欢在黑邃的长夜里盛妆,泡一杯清茶,读一本好书,写一回文字或是上网穷聊一番,倦了,舔一舔温润的唇,心情便出奇的好起来。
口红、唇彩、还是红纸的印痕,不是褪去就会洗去,古已有“洗尽铅华”的描绘,今更有“素面朝天”的坦然,一如那些快乐、伤感、激动、错过的日子,褪了,也不露一丝的惋惜,就象席慕容《青春》一诗中的句子:“无论我如何去追索/年轻的你只如云影掠过/而你微笑的面容极浅极淡/逐渐隐没在日落后的群岚……”;再来的,就决不迟疑惶惑,不指望在一瞬间脱胎换骨,但生命可以一次又一次地尝试,漫长的未来时光,一定要用口红,哪怕是红纸,抹一层就是一次绽放,再抹一层就是一次蜕变,昼夜交替,滋长出的云淡风清的心绪,慢慢改变的是如水的心情。
文/纤纤幽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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